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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哮喘並非必須終生用藥 家長應遵醫囑勿私自停藥

  哮喘患兒必須終生用藥嗎?不一定。廣東省第二人民醫院兒科孟瓊主任解釋,如果患兒能在醫生指導下規范用藥,哮喘得到控制,3個月內沒有再復發,沒有喘息,呼吸道感染或者輕微咳嗽也不需要另外用止喘藥,肺功能檢查正常,那麼就可以慢慢停藥。但是有些家長在孩子病情好轉之後就私自停掉藥物,這是很不應該的,這樣只會導致病情反復不愈。

指導專家:廣東省第二人民醫院兒科學副教授孟瓊

    【專家介紹】

    孟瓊 廣東省第二人民醫院主任醫師,兒科學副教授,從事兒科臨床、教學、科研工作10余年,擅長小兒呼吸系統疾病,尤其是兒童哮喘及兒童保健、新生兒疾病的診治。


    出診時間:周四、周六上午


    出診地點:廣東省第二人民醫院門診部兒科診區

  兒童哮喘需要終身用藥嗎?

  在大多數人眼中,哮喘不是絕症,但卻是一種難以治愈的疾病。一旦孩子出現哮喘,就意味著很可能這個孩子就必須終生用藥。但事實並非如此。對於輕度哮喘患兒來說,如果通過調整免疫力以及去除誘因,哮喘得到有效控制,那麼他就無需再用哮喘藥物。對於頻繁發作的哮喘孩子,用藥是必須的,但也並非一定是一輩子,有可能是幾個月,也有可能是一兩年,或者是終身用藥。這需要根據每個哮喘患兒的具體情況來評估。

  據孟瓊主任介紹,哮喘患兒用藥也有一個停藥的標准,這要根據患兒用藥後的反應來評估。比如患兒用藥之後夜間是否還出現喘息,一個月發作幾次等。如果用藥之後,患兒還是經常有咳嗽、喘息,一出現呼吸道感染就必須用藥,那麼這個時候還不能停藥。但如果患兒用藥之後,哮喘得到控制,3個月內沒有再復發,沒有喘息,呼吸道感染或者輕微咳嗽也不需要另外用止喘藥,肺功能檢查正常,那麼就可以慢慢停藥。

  家長不應私自停藥

  但是在治療過程中,不少家長仍會陷入這樣的誤區:孩子用藥後之後,病情稍有好轉就以為病情已經得到控制,便私自停藥。

  對此,孟瓊主任強調,哮喘用藥治療是采用的是階梯式治療法,分為升階梯和降階梯式治療。由於孩子不可能長期住院,醫生會根據孩子的病情來分級分度,並根據孩子的實際情況來確定吸入的量和標准,用多少次,多少量都會嚴格控制。通常在用藥三個月內,如果症狀得到緩解,而且呼吸道感染時不再出現哮喘症狀,那麼就可以降個階梯用藥,直至停藥。

  在這個過程中,家長是不能夠隨便停藥的。因為如果孩子情況一有好轉就停藥,過後哮喘又會重新發作,又得重頭開始治療,並且病情反復容易對患兒的肺部功能造成損害。因此,兒童哮喘的用藥治療需要家長配合,並且在醫生指導下用藥,遵醫囑隨時回來隨訪,尤其要注意不能擅自停藥。此外,在治療期間,醫生會根據患兒病情教父母在家用藥的方法及用量,家長最好不要私自添加或者減少藥量,以免出現差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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