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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常挨打 孩子更易產生不良性格

    19年前,老顧冒著被開除公職的風險,強行要了第二胎。如願生了個兒子,取名小靈,全家寵愛至極,從小對他百依百順,要啥買啥。然而,隨著孩子一天天長大,小靈用錢的“胃口”也一天天膨脹起來。上學後,他不再是一天要幾角錢,而常常一要就是5元、10元,並且一下就花光了。這對於兩口子都拿低工資,又要養活一家四口,外加贍養老母親的老顧來說,成了一樁大難事。此時,他才意識到平時慣壞了崽,想要好好“改造改造”他。可是,“甩慣了的手,喝慣了的酒”,孩子也不是那麼好改造的。你不給,他就自己拿,拿不到就自己找。為此,小靈不知挨了多少打。雖然每次都打得他求饒保證,但過後又沒有什麼變化,幾乎是見不得錢。

  經常挨打 孩子更易產生不良性格     老顧是個醫生,一天,小靈的班主任托他買藥,要小靈帶回100元錢。放學回家的路上,小靈竟拿出40元與同學撮了一頓。幾天後事情敗露,氣得老顧抓起兒子就到河邊浸水。一下、兩下、三下……“爸,莫浸了!我今後一定改,我再也不敢了。”被浸得臉色青紫的小靈喘著粗氣求饒。“你曉得莫浸了?今天非溺死你不可!”老顧正火冒三丈,哪裡肯依。“撲通!”小靈用力一甩,從他父親手裡掙脫,索性跳到河裡。老顧是個旱鴨子,眼看著兒子在河中一浮一沉的,簡直成了熱鍋上的螞蟻,急得團團轉。“小靈,快上來,爸不再浸你啦!”“反正你要我死,我死了算了。”小靈不僅不上來,反倒向深處漂去。“小靈,你快上來,我以後再不打你了……”在他苦苦央求下,小靈終於爬上岸來。可是,從此以後,小靈的膽子卻越來越大了,因為學會了使“撒手锏”——他爸一打,他就要去死。他不僅經常偷家裡的錢,也偷親戚、朋友、鄰居家的錢。     一次,他到鄰居家玩,看見櫃子未鎖,便打開櫃子偷了460元錢,邀了幾個小兄弟從街頭吃到街尾,不到半天,錢就花了個精光。上初二時,一次期中考試,小靈各門功課均未考及格,下午上課時,他逃學回家,撬開櫃子就把800多元錢和兩個金戒指拿走,並給父母留下一封信:“爸媽,我成績不好,對不起你們,書我不想讀了,這次如果我過得了境的話,就再不回來了,你們就當沒有我這個兒子好了。”下班後,老顧看到兒子留下的信,火速趕到火車站攔截,哪裡見小靈的蹤影,只好喊朋友陪他連夜下廣西南寧,找了一個星期,無功而返。他剛跨進家門,小靈就從外婆家打來電話,要他們保證不打他,不再要他上學,他就回來。無奈之下,老顧只好又依了兒子。     辍學後,小靈宛若一匹脫缰的野馬,不久就成了遠近聞名的三只手,最後更成為一個盜竊搶劫團伙的主要頭目。一次搶劫出租車時,因司機反抗,他用鋼管活活地將司機打死,並澆上汽油焚屍滅跡。案件告破後,他得到了應有的下場,這才給當地除去了一大禍害。     熟悉老顧的人都知道,他的家教不可謂不嚴,兒子經常被他打得青一塊紫一塊的,卻是屢打而不改,最後在邪路上越走越遠。     我國有句古話:“不打不罵不成人,棍棒下面出好人。”因此,我們見到不少家長把責打作為教育子女的有效方式。責打屬於行為心理學中“懲罰”的范疇,具有阻止行為出現的作用,因而在兒童行為塑造和行為矯正過程中,可適當使用。從改變人的行為,使其變得更加適應生活這一角度來看,懲罰的使用必須慎重,否則,容易出現事與願違的不良後果。這是因為,一方面,懲罰只是壓制了某種不良行為的表現,而不能使它從根源上消失。在心理上,被壓抑的欲望並不會因為壓抑而消失,反而會在壓抑中不斷積蓄能量,尋求滿足的機會。因此,不少經常被責打懲罰的孩子,不會因為責打而消除那些招致責打的行為,他們學到的只是如何逃脫懲罰,如何通過謊言等行為,躲避父母的懲罰,或者是某種不良行為被制止了,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種不良行為又出現了。另一方面,懲罰往往會引起不利於被懲罰者人格健康發展的不良情緒反應,如焦慮、悔恨、憎恨、抗拒與逆反等。因此,經常遭受責打的孩子,很容易出現人格異常,形成“犯錯挨打—心靈受傷—行為扭曲—不良性格—更容易犯錯”的惡性循環。這是因為,性格暴躁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內因,而經常挨打是其不良性格產生的重要根源。所以,事實上,經常打孩子不僅不能制止不良行為,反而會加劇孩子的不良行為,甚至使其走上犯罪的道路。     有專家通過對2000多名未成年犯和1000多名普通未成年人的調查資料分析發現,家庭暴力是未成年人產生不良行為的催化劑。尤其是兒童模仿能力強,很容易從父母解決問題的方式中,習得用“武力”解決問題的方式,從而變得富有攻擊性。而這類孩子一旦變壞,往往手段殘忍,有的甚至把攻擊的矛頭指向自己的兄弟姐妹或父母,這類悲劇可以說是數不勝數。本文的小靈,在父親屢屢的責打中不僅沒悔改,反而從說謊、偷搶,淪落為十惡不赦的殺人犯,可以說,小靈是懲罰不當釀成惡果的一個典型例證。所以,家長在使用責打懲罰方式教育孩子時,必須要適當和慎重。   經常挨打 孩子更易產生不良性格     首先是要責打得早。這不僅是指孩子犯錯後要及時責打懲罰,而且從年齡上講,責打教育孩子,要早在兩歲左右就用。許多人以為,孩子太小時不懂事,有什麼不良的行為、習慣不要緊,長大了慢慢就會變好的,這其實是育兒的一個誤區。因為一個人的行為方式,取決於他的人格特征,而嬰幼兒時期正是人格塑造的初期,也是塑造健康人格的最佳時期,這就是人們常說的“三歲看小,七歲看老”。所以,此期的孩子若是犯了什麼錯,你只要輕輕地適度打他一下,使他產生痛感,他就會知道,這種行為做不得,再加上正確的語言教育,對孩子養成良好的行為准則將會起到很好的作用。反之,如果孩子大了,不良行為已經習慣化、固定化,並且成為他人格的一部分,再想要矯正就困難多了。到那個時候,責打往往會傷及孩子的人格和自尊,易招致孩子的反感和反抗,結果是孩子越打越倔,越打越記恨父母、疏遠父母,教育的效果自然不如人意。其次,是要把懲罰和獎勵結合使用,做到獎罰分明,還可以用獎勵來對懲罰的後果給予強化,即在孩子受懲罰後有所改變時,要及時給予相應的獎勵,以使懲罰的效果得到鞏固;再則,是在使用懲罰手段時,應使孩子明白,他為什麼受罰,不該做什麼事,該做的又是什麼事。此外,還要注意懲罰不能過度,懲罰必須是干淨利索的,針對性地就事論事,絕不可含含糊糊、拖泥帶水,這樣才能有效發揮責打懲罰應有的作用,實現“棍棒下面出好人”的願望。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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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事情不能在孩子面前做的就別做!

五件事在孩子面前千萬不要做  1、不要在孩子面前吵架  父母在孩子面前經常吵架,在這樣的家庭裡長大的孩子多半脾氣不會好,這些多半孩子還會缺少安全感,動不動就會發脾氣,任性,執拗,甚至會以發脾氣來引起大人的注意。

其實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稀世珍品

好的收藏家,多把藏品當做自己的親生孩子一樣寶貝。實際上,我們又何嘗不是把自家的孩子看做是獨一無二的藏品,去欣賞這些“藏品”,發掘他們的“升值空間”?  根據我自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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