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歲前兒童必須的規矩
舉止文明。文明的舉止是對每個人的最基本要求,包括不隨地吐痰和便溺,公共場所不大聲喧嘩、遵守交通規則、自覺排隊、不為個人方便妨礙公共利益等。為孩子設立這一系列的規則,父母首先要時時檢視自己的行為。
分內的事必須做。大人要工作,小孩要上學,這既是大家的義務,也是分內之事。所以,不能不想上學就不去,不高興就不參加集體活動,報了自己喜歡的興趣班也不可以隨意打退堂鼓。當孩子出現情緒波動和退卻心理,父母應耐心找出原因,幫他們克服。
遵守時間。合理的生活安排、規律的作息可以增強孩子的秩序感,樹立時間觀念,提高做事效率。但讓孩子學會守時,並不是件容易的事。父母以身作則的同時,可以嘗試把主動權交到孩子手裡:“請你10分鐘後關掉電視”、“再睡20分鐘就得起床了”。
自己的事自己做。如果從小讓孩子學著做事,7歲前孩子的自理能力已經不錯了,比如自己穿衣洗漱、鋪床疊被、收拾物品、制定簡單的行動計劃並執行。在孩子學會自理之前,父母要做的是放手,付出更多的時間指導並處理孩子暫時做不好造成的麻煩。
尊重別人,不能任性。祖父母、父母、老師、同學,都是和孩子同樣重要的個體,應該教育孩子在家尊敬長輩,不因長輩不滿足自己的要求發火;在學校尊重老師、小朋友,不因利益沖突罵人、打人,做錯事要向他人道歉。
別人的東西不能拿。幫孩子建立物權意識,區分自我和他人的界限:別人的東西不能拿,自己的東西可以自己支配;對於公共物品,從哪裡拿的要放回哪裡,誰先拿到誰先使用,後來者必須等待;要征求所有者同意,才可以動別人的東西,想要玩別人的玩具,自己先要學會分享。
學會等待。從幼兒階段,就應該讓孩子學習等待,逐步培養孩子的忍耐力、耐性及堅毅能力。比如吃完飯才可以看電視、周末才可以去游樂園。剛開始時可先等1分鐘,然後再增加到3分鐘、5分鐘……父母用數數、語言描述(太陽再升起3次,就可以去游樂園了)等方式將等待時間形象化,孩子就比較容易接受。
接下來,小編還要為大家介紹的是家長在給孩子立規矩時經常出現的誤區,一起來看看吧。
家長給兒童立規矩的誤區
媽媽規定去商場不可以亂要東西,可東東看到自己喜歡的小汽車後就賴著不願意走,並且大聲地哭鬧起來。媽媽左思右想之後,還是滿足了東東的要求。
這個媽媽的做法是錯誤的,既然立下了規矩,就應該去遵守執行,任意地更改會讓孩子有空可鑽,以後也不會再把所謂的規矩當回事了。哭鬧是孩子試探爸媽的一種方式,如果孩子哭鬧就無原則地順從他,他就會抓住了大人的弱點,並且一再地用這種方式滿足自己的願望。
如何給孩子立規矩?7歲前的兒童必學以上幾點規矩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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巧妙應對人來瘋的孩子
內因:孩子希望得到更多的注意 在2~7歲這個年齡段,孩子雖然已有初步的主客體區分能力,但是自我的認定還是主要來自客體,特別是成人的評價和肯定。孩子的思維還保持了幼兒自我中心的特點。一方面非常希望得到別人的肯定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