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整體重點切入原則:老師、家長對孩子的行為問題應有長期全面性的了解,把握重點並選擇影響最大或危險性高的問題優先處理。如在教室內,可能就以讓孩子能安靜坐下來為優先處理的事項。

二、優先處理及預告原則:自閉兒通常有固著行為,預先處理孩子在某情況下可能發生的不當行為,可使問題較易解決,並避免孩子產生較嚴重的行為,這就是優先處理原則。在做某事前,如果先傳達訊息告知孩子要做什麼,能減低孩子的反抗性,這就是預告原則。如外出都走同樣的路,要走另外一條,就先告訴孩子。父母於平日即可訓練孩子,經訊息的預警提示作用,說到做到,以後習慣養成就能產生效果。
三、漸進原則:孩子的不當行為多是長期累積養成的,為消除其行為問題,應訂階段性的目標,慢慢減少不適當行為。如孩子每天尖叫20次,慢慢使他減為15次、10次5次而至行為消除。
四、介入原則:較難處理的行為可用此原則。簡言之,就是與孩子做同樣的動作。但此行為要有所選擇,並注意思考如何介入行為、介入後能產生多少效果、如何處理發展新的學習(包括語言、行為等)三要點。如旋轉的行為、介入後可發展成拉他轉、轉快或轉慢而至聽指示轉。如介入後,旋轉次數反而增加,則表示不能介入,應改用其他方法解決。
五、替代行為范本行為原則:父母常禁止孩子不能做什麼,卻沒有告訴他可做什麼,這可做的行為就是替代性的行為,是一新的行為。父母也應提供范本行為,指導小孩學習任何一項行為及能力。
六、獎懲分明、態度一致原則:家長和家人務必做到態度一致、前後一貫。如果標准不一,將很難使孩子遵行、達成目標。

七、環境控制原則:家庭和學校應提供孩子安定、和樂的環境,以減少孩子的不安和焦慮。
以上是對矯治自閉症原則的一些簡單介紹,希望能給自閉症患者家屬們提供幫助。關心幫助自閉症患兒,讓他們盡快的回歸社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