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理學研究表明,孩子剛出生時,在心理上並不能認識到有一個外部世界,他只是生活在自己的心靈中,類似於一種自閉,被稱為原型的自戀狀態。這種狀態一般會持續兩個月,這段時間,孩子的心理成長最主要任務就是完成依戀狀態轉移,即由對自我的依戀,向對母親的依戀或他人的依戀轉變。

在這個時期,假如母親性情暴躁,動作不細致,對孩子疏於照管,經常讓孩子處於口渴、饑餓、寒冷、潮濕等不安狀態,那麼孩子就不能與人形成良好依戀。這種情況還會使孩子出現心理發展滯後的現象,嚴重的還會導致自閉。
那麼,家長一改怎樣幫助孩子完成幼兒期的這種依戀轉變呢?
由此可見,幼兒期孩子心理依戀的完成,僅僅是有食物吃是完全不夠的,他們還需要父母的擁抱、親吻、愛撫等肢體撫慰,也就是說,他們需要父母的接納、溫暖和愛。在這種環境下,孩子才能與父母、與他人,形成信任、安定、親密的依戀關系,才能形成活潑、熱情、自信和自尊的性格。
事實上,這段時期孩子依戀的完成,一般都是媽媽協助他們完成的。除哺乳、給孩子一個舒適的環境外,還需要媽媽不斷地對孩子進行愛撫、擁抱和親吻,並不時地輕聲與孩子“說話”,讓孩子感知自身之外的世界,感知母親的存在,感知他物的存在。在這種情況下,孩子的心理依戀就能很好的完成。

當然,還有很多的媽媽由於沒有養育孩子的經驗,而擔心自己不能很好地幫助孩子完成這種依戀。其實,媽媽們的這種擔憂是完全沒有必要的。兒童心理學的研究表明,雖然嬰兒不會火花,但是他會用表情來表示他內心的感受和欲望,例如,饑餓時,他會大聲哭鬧,而高興時,他又會手舞足蹈,所以,由於孩子的這種表達,大人要給給予積極的反應,當孩子哭鬧時,要即使通過哺乳、愛撫等安慰孩子;當孩子高興時,家長也要通過說話、動作等,讓孩子明白,你在分享他的快樂。
還有一種特殊情況,那就是一些家庭由於某種原因,媽媽不能陪在孩子旁邊,而孩子對媽媽並沒有依戀。出現這種情況,媽媽也不必過分擔憂。實際上,孩子對媽媽的依戀是可以補償的,但是需要注意的是,這種補償必須在孩子5歲之前完成。否則,這將不利於孩子心理的正常發展,也不利於孩子良好性格的養成。